北京忘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程振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育赛事咨询服务;组织体育竞赛活动;健身休闲活动;工艺美术创作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营销策划;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由冰墩墩特许生产商元隆雅图100%控股。
Copyright © 2019-2024 柠檬兄弟公关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396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