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柠檬兄弟公关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

400-1166-957

重庆公关公司

矿山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矿山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2 来源:司法案例

某年某月某日上午,地处某市某镇的某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矿山山体一处突然发生坍塌,后经现场勘查为前期雨水较多,山体含水较重,导致发生矿山冒顶事故。在矿山内部正常作业的张某某、李某某2名工人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名工人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由于4户家庭都是住在厂矿附近的本地村民,且死伤者均是家庭顶梁柱,事故发生后大量人员聚集在厂区,场面一度陷入面临失控的状态。

得知这一消息后,镇xx立即启动纠纷应急处理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由派出所、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某镇调委会)等工作人员每2-3人成立若干小组,迅速介入进行纠纷处置。其中,协调组主要负责将现场情况向家属做通报,并组织伤亡工人家属和某公司协商工伤赔偿问题,引导其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

针对此类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某镇调委会决定分阶段调解处理。由于2名伤者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医药费由某公司垫付,暂不涉及赔偿问题,所以本次调解只针对2个工亡家庭。由于死者家属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很难接受亲人离世的事实,情绪仍处于失控状态。为避免出现死者家属对涉事企业相关人员大打出手,某镇调委会决定在正式开始调解前,一方面,对死者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以便开展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在充分研判案情的基础上,迅速拿出合理的调解方案。随即,某镇调委会分设2个调解小组各负责1家具体调解工作,并指派2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分别为2家的首席调解员,2小组同时进行调解准备工作,并随时保持联系,避免发生价格差距巨大的情况。

经与2个调解小组沟通,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死者家属的情绪已基本得到平复,正式调解时机已成熟。考虑到张某某、李某某虽在同一安全事故中死亡,但最终赔偿金额会因2家的不同情况略有差异,故某镇调委会决定对2家和某公司的调解以分开为主,辅之以说明赔偿金额差异的原因。

确定好调解思路,首先调解员分别向某公司、李某某家属、张某某家属讲明,经确认死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之规定,张某某、李某某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冒顶事故的发生导致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其次,关于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测算,根据《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规定,指出由于张某某和李某某月平均工资、亲属的人口构成和年龄等因素的差异,测算出的死亡赔偿金略有差异,通过调解员现场测算,2家和某公司均表示没有异议。

经综合考虑,2家的经济情况都不太好,且死者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70、80岁的父母,妻子没有工作经验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某公司在事故发生前经济效益也一直非常不错,为使受害者家属多一份保障,调解员在不违反《人民调解法》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希望某公司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考虑给予2家家属适当经济援助,把安抚家属和家属日后生活保障问题一次性解决。某公司表示同意。


版权申明:凡注明“来源:XX”的作品,均转载自网络,目的仅用来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侵权请联系4001166957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柠檬兄弟原创内容欢迎规范转载。注明来源,本文链接 https://www.lemonbrothers.cn/cq/1850.html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4 0

400-1166-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