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永川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显示:重庆荣昌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借名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30万元。公开资料显示重庆荣昌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于秉正,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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