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陈某投诉某铝合金销售店,由于订购的断桥铝合金窗,与合同约定的厂牌和规格不相符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万元。
案例二: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李某投诉某品牌手机经营店,由于所购手机在使用3天后,发现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7万元。
案例三: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处消费者刘某等24人投诉某培训中心,收取了费用,没有开始授课就停业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万元。
案例四:衡山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王某投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经营者误导宣传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
案例五:高新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刘某投诉某装饰有限公司,由于经营者未按装修合同履行义务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8万元。
案例六: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文某投诉某珠宝店,由于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有误导消费的行为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
案例七: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王某投诉某母婴店,在其店购买了产后修复护理套餐服务后,由于工作人员按摩不当导致其身体受伤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万元。
案例八:石鼓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杨某投诉某婴儿游泳馆,为治疗孩子肌张力偏高,杨某在该婴儿游泳馆办理了1万元预付卡,通过治疗没有效果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75万元。
案例九:衡山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杨某投诉某网络游戏服务公司,由于其12岁的孙子擅自向该公司充值近0.9万元游戏费用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8万元。
案例十: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处消费者邓某投诉某砖厂,销售的页岩砖存在质量问题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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