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公司要裁员如何赔偿怎么计算,安顺企业降薪裁员不赔偿怎么办,贵州省甲山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关于原判决认定的基法事实是否缺乏证据证实的问题。法院审查认为,唐某向原审法院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于2017年3月起开始在被申请人甲公司从事销售管理、处理纠纷等方面的工作,原审认定唐某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无不当,甲公司主张与唐某系合作关系,称唐某从公司1.5元每桶的价格拉水后,按3月的价格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在甲公司诉唐某返还不当得利一案中,甲公司并未扣除差价,甲公司主张与唐某系合作关系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唐某于2018年11月14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系在仲裁时效内提出仲裁申请,其诉请不存在超过仲裁时效的问题,甲公司认为双倍工资应从2017年11月14日计算至2018年2月18日止,没有法律依据,对该再审申请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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