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月,张某等人从外地来到某市从事锄草工作,他们跟苏某达成口头协议,负责将苏某家的200亩土地的草锄掉,工钱按小时计算(15元/时),张某等十人轮流干了10天将200亩地的草清除干净。现活已干完,工钱1万多元,两年多来,苏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结算。2018年6月17日,张某等人来到某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受理了此案,并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和沟通,经初步了解到:自某月开始,张某等10人轮流给苏某家锄草,目前,200亩地的活已干完,工钱共计10400元。苏某至今未支付工钱,张某等人多次催要,苏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
调解员首先与苏某进行了沟通,苏某表示,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而且由于现在要还银行贷款导致资金紧张,无法及时结算工钱。调解员又与张某等人进行了沟通,张某等人认为,苏某拖欠工资已经长达两年之久,到现在还不积极支付,实在说不过去,如果苏某再不还钱,张某等人将到苏某家“闹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纠纷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调解员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首先对苏某进行劝说教育,一是向苏某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违反合同的严重后果,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与苏某交流沟通,引导苏某换位思考,理解张某等人的心情和难处。经耐心劝导,苏某表示自己能够理解工人急于回家的心情,但目前自己确有难处,无法一次性支付工资,希望采取分期方式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兑现。
调解员又去做张某等人工作,告知苏某主观上并不是想赖帐不还,现在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张某等人也要理解,并已给苏某做通了工作,希望他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张某等人的工资。经过调解员反复调解,张某表示可以理解,但要回去和大家商量一下再回复。次日,张某向调解员回复表示,理解苏某的难处,也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工作,但鉴于苏某前段时间的赖账表现等,他们希望分期的间隔不要拉的太长,为了确保苏某不再欺骗赖账或拖着不还,张某等人希望调解员能负责每次金额的监交,调解员答应了张某等人的要求,在调解员的促成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Copyright © 2019-2024 柠檬兄弟公关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396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