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公交车公司不按政府定价收费
2021年1月20日,宾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宁市宾阳县全顺公共汽车交通有限公司所属的106路公交车进行价格监督检查。调查发现,106路公交车一共16辆车,车内张贴的收费价格表标注芦圩至武陵5元,实际收费也按5元收取,高于宾阳县价格主管部门定价3元的规定标准。
经查实,自2019年9月1日起至今,16辆106路公交车一直是按照5元票价标准进行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被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9万元。
案例2:男子销售非法改装电驴
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安全稽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李隽铭进行检查,发现他有涉嫌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经查实,当事人李隽铭存在无照经营、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加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无照经营行为;停止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停止非法改装(加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并将7辆改装电动自行车恢复出厂原样;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共计10.55万元的处罚。
案例3:网店通过第三方平台刷单
2021年8月18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西牛壹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在淘宝平台经营的“唯壹店铺”,存在被淘宝判定为“虚假交易”的违规处理信息。
经查,该公司2020年8月通过“好评符”平台为“唯壹店铺”的主营商品进行刷单,并对商品进行虚假评价。截至检查当日,该公司向“好评符”平台累计充值3200元,其经营的“唯壹店铺”被淘宝判定为“虚假交易”的违规记录共1373条。
根据相关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处罚:责令其停止上述虚假交易的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罚款。
案例4:经营部宣称仪器有神效
2021年10月20日,马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马山县白山镇亿维康经营部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宣称,其销售的亿维康多功能光波仪〔AK-BD10(波动仪)﹞具有能疏通经络、平衡五脏六腑、使人身体达到平衡健康的功能;对头痛、头晕、失眠多梦、排便不畅、胸闷气短、腰腿疼痛等问题具有调理作用。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功能的证明材料,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最终,马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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