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质量,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我部起草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12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部门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zqyj@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原标题:《请您提意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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