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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等与乙(北京)餐饮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一、一审法院认定“乙”属于乙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商品名称是否正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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