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166-95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当为自然人)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根据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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