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TS0019显示:枣庄市峄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峄城区承水路南侧,沿河东路东侧侧,棚改项目B地块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建筑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对其进行罚款69.6万元。公开资料显示:枣庄市峄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3月23日,注册地位于枣庄市峄城区承水中路91号,法定代表人为田家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枣庄市峄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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