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丽水分行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违规向小微企业转嫁保险成本;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流入第三方存管账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丽水银保监分局对该行罚款5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36万元。公开资料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于2011年12月0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孙靖,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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