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于某年某月19日开始在甲市某区张某某家做保姆,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吃住全包。某年某月25日晚上,余某某在护理张某某母亲时,腰部被碰伤,数日后腰部疼痛加重,经医院初步诊断为:腰椎骨折,建议卧床休息三个月。余某某认为腰部受伤影响其今后工作甚至可能无法再从事家政服务工作,遂要求张某某赔偿10万元。张某某则认为余某某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不予给付。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多次协商不成,某年某月8日向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某月10日,调委会受理了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开始开展调查调解工作。
调解员从当地派出所、张某某、余某某及其家属等多方面调查了解整个案件事实。经查,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唯一的症结就在于如何确定赔偿数额。调解员分析认为,要破解症结,前提是要弄清楚以下几点:1、张某某是通过什么渠道雇佣余某某,是通过私人关系还是家政服务公司的介绍或派遣,不同的雇佣情形,适用的法律和雇主张某某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会相应不同;2、保姆余某某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理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调解员围绕以上两点,再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核实取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余某某及其家属要求张某某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合理合法。经了解,张某某是通过邻居介绍雇佣了余某某,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在事实上已经构成雇佣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对“从事雇佣活动”的定义,以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余某某在护理张某某母亲的过程中意外受伤,张某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案中没有证据证明余某某存在自身故意伤害或有重大过错,不存在雇主免责或减责的情况,故雇主张某某要承担“全责赔偿”的严格责任。
第二、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问题即赔偿金额,应当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打破僵局。经过前期沟通了解,余某某及其家属认为此次伤势直接影响到今后的生计,同时也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作为责任方应当给予高额的赔偿,10万元已是底线。而张某某则认为对方要求的赔偿额过高,自己无法承受。至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如何运用调解技巧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
根据以上分析结论,调解员先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中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估算赔偿金额约为2.8万元,做到心中有数后,再以“背对背”的方式分别跟余某某家属、张某某进行深入沟通。在余某某家属方面,调解员为他们列举了类似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告知他们所提的赔偿金额明显过高,对方不同意给付也是情理之中,即使走诉讼途径也难以得到支持。调解工作也是建立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对方需要赔偿多少,在于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及证据材料,并不受个人主观因素影响,同时希望他们能考虑对方的承受能力,合理范围内的赔偿金额更容易实现。经过调解员一番耐心细致地说理后,余某某家属同意降低赔偿数额,但希望在2.8万的基础上再给予一些补助。另一方面,调解员为张某某详细讲解相关规定,让其清楚认识到自己是“赔偿责任人”,其母亲有一定的过错,同时希望能综合考虑余某某家庭生活困难,适当提高赔偿金额。待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较为接近时,调解员以“面对面”的方式,继续从中斡旋,最终成功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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