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不赔偿应该怎样处理公司,变相裁员如何起诉公司,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与王某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案,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要求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浦劳人仲(2021)办字第6XX4号裁决,事实和理由如下:2021年4月23日,被申请人王某进入申请人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从事人事行政工作,于同年6月17日自动离职。期间,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要求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但王某拒不签署。另,王某自己书写辞退函,公章亦是其私自加盖,王某系自行离职,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故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经审查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仲裁中,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辞退函”系王某私自加盖公章,并非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仲裁委员会根据查明事实裁决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不属于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情形。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主张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上海甲物流有限公司要求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浦劳人仲(2021)办字第6114号裁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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