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月8日上午,来自河南的巴某带着单位法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来某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请求法律援助。经过了解,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某会所在某年2月被迫关停,31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被欠薪。经多次催讨无果,春节又恰逢疫情,31位中大部分人员都已陆续回老家,不在某。从提供的欠薪工资表中可以看出,欠薪多的上万,少则几千,合计共13万余元。如何做到既维护他们的权益,又能节约他们的维权成本呢?
根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属于法律援助事项,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台市委办发【某】19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一点第(二)项规定:农民工因劳动报酬提起法律援助申请的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因此,本案作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可直接受理。法援中心决定立即启动某法援“全程代理制”,告诉巴某法援中心同意受理且提供援助,并开展四项工作措施让另外30位分散在异地的农民工实现“零跑动”维权。第一,推选、确定集件欠薪案代表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其他30位农民工取得联系,并充分沟通,确定尚在某的巴某为代表人。第二,预指定案件承办人。预指定浙江泉道律师事务所的汤蓓律师为该案的承办律师。让承办律师提前介入,收集证据,确保证据充分全面,为今后胜诉铺平道路。第三,拟定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书。让其他30位农民工特别授权委托代表人巴某和承办律师代为申请法律援助、代为起诉和参与诉讼、代为申请执行等。并将《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书》用网上传输方式发送到各位农民工手中,由他们自己打印、签署后,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到某县法律援助中心。第四,提供银行账号和相关证据。将欠薪的相关证据邮寄到某县法律援助中心,并提供各自的银行账号,确保案件胜诉后执行款项能及时送到各位农民工的手中,真正实现“零跑动”维权。
该案在启动“全程代理制”后,不到一星期,信件如雪片一样从全国各地寄来。某月15日上午,某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整理材料后马上进行了正式的受理并指派。承办律师也加班加点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等一遍遍的核对、确认,确保材料准确无误。
接受指派当天下午,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将诉讼材料提交至立案庭调解收案窗口,将本案特殊情况与法院进行沟通,请求尽快安排调解程序。在承办律师的沟通下,法院也是一路“绿灯”,当天就安排案件调解人员联系公司法人并进行劝说。本案在立调第二天就组织公司方和受援方对欠薪事宜进行调解。在承办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人在与公司各股东协商后,同意半月内支付所有员工工资,否则需支付违约金的调解方案。
本案从法援受理到办理委托诉讼程序,最后到收到法院司法确认裁定书,仅用了3天时间。巴某等31人对本案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本案现已实际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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