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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盗窃1万多会怎么判刑 未成年多次盗窃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2-02-16 来源:司法案例

廖某甲小学毕业后就进入社会,无人管教,结交不良朋友。某年某月因犯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出狱后,他没有迷途知返,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某年某月16日,廖某甲盗窃多家单位,窃得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移动硬盘等数码产品价值人民币8600元。虽然寥某甲系未成年人,但由于其盗窃的数额较大,且有犯罪前科,某年某月18日被浙江省甲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并于某年某月24日被甲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年某月15日,该案移送甲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廖某甲系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故甲市某区人民检察院通知甲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廖某甲提供辩护。甲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张骏平接到指派后,向甲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援助公函,并申请阅卷。在案卷材料中廖某甲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但以下细节引起了援助律师的注意:1.廖某甲的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x年x月x日;2.廖某甲称自己的年龄与弟弟廖某乙年龄户籍登记均是x年x月x日,但不是双胞胎;3.廖某甲母亲称廖某甲应是1997年出生,但具体日期不记得了;4.公安机关对廖某甲的生物学骨龄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廖某甲的生物学年龄为16.4周岁。援助律师顿时陷入两难之中,如果按户籍年龄,被告人廖某甲不满16周岁,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检察院之所以会批准逮捕,肯定也认为本案相关证据足以认定廖某甲年满16周岁,需负刑事责任,且有犯罪前科。

承办律师经过检索骨龄鉴定相关规定,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检索相关判例,形成了以下辩护依据:

一、本案鉴定程序违法。《中国青少年儿童手腕骨成熟度及评价方法》附录C读片可靠性的检验方法C.1 X射线片的选择规定:应选取50例以上个体儿童的X射线片,这些儿童的年龄范围应与欲评价儿童的年龄段相一致;C2.2重复读片规定:重复读片同一批所选取的X射线片,重复读片之间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5天;C3重复读片的结果分析C3.1重复性规定:通过重复读片,检测出重复性较差的骨和发育等级,再次认真学习手腕发育等级标准,反复进行读片练习,并与有读片经验者交流、讨论,以提高使用者的读片重复性。而本案鉴定机构同日就做出了鉴定证明,不具备重复读X射线片的条件。本案鉴定证明书只有1名鉴定人签名。

二、骨龄鉴定有一定的误差。骨龄鉴定不像DNA基因鉴定那样达到接近99.99%的准确。人的生长发育受遗传因素影响,不同的人发育规律不尽一致。同时,营养水平、饮食习惯、气候环境、人文环境等多种因素决定了不同的人在同一年龄阶段的骨骼发育状况可能也不完全相同。因此,骨龄与实际年龄也许会产生一定的误差,但本案鉴定证明书得出结论是一个准确数据,没有注明误差范围。有专家意见为证:西政司法鉴定中心某教授称,骨龄鉴定误差随年龄的大小而有所不同,年龄越小,误差越小,青少年的骨龄误差不超过半岁。本案骨龄鉴定是16.4周岁,算上正负误差值,正差则是17周岁、负差则是不满16周岁。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如果鉴定结论不能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而且鉴定结论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应当依法慎重处理。

三、廖某甲户籍资料、身份证等均证明其出生日期是x年x月x日,案发是某年某月16日。因此,案发时廖某甲不满16周岁。且本案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廖某甲已年满16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第二条规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因此,本案廖某甲的户籍登记年龄就是其刑事责任年龄。

四、本案没有进行骨龄鉴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或其他科学鉴定。本案户籍证明资料清楚,因此骨龄鉴定根本没有必要。以骨龄鉴定推翻户籍证明,会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司法机关不能随意否定行政机关登记的户籍年龄,启动骨龄鉴定。

承办律师将上述意见与检察院公诉人多次沟通,公诉人认真研究分析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并且将案件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仍然无法回避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也拿不出能够证实被告人实际年龄的其它有效证据。某年x月1日,甲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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