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北京海纳百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海泉基金官方微博回应:”针对近日引发网络关注的有关我司被相关主管机构公开发布执业警示的新闻。我司本着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的原则已经第一时间完成了行业规范自查和整改工作,以及针对被诬陷投诉内容的申诉,并且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因为引发此事以及推动网络发酵背后可能涉及与我司相关仲裁案的对方败诉方,好在法律是公正的,仲裁结果已经给予我们清白!我司也会保留包括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并行政复议等的一切权利,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望行业内关注此事的媒体朋友能够本着公正中立的态度评述和传播。避免误传误读,浪费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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